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17日訊 我市日前印發《關于統一城鄉失業保險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8月1日起,農民合同制工人與城鎮職工同等繳納失業保險費,同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隨著《通知》的發布,關于具備什么條件可以申領失業金的問題受到更多關注。昨日,觀海網友“正義青島”通過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咨詢,若本人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終止勞動關系后可否申領失業金?記者就此咨詢了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觀海網友留言截圖
根據有關政策,我市失業人員符合四類情形中的一種即可申請失業金。一是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二是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但因超過60日申領期限而未領取的;三是自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由其失業前最后參保地經辦機構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發放期不超過12個月;四是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但未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辦理失業登記的。
由此可見,因自己主動辭職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是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的。
如果符合條件,那么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一步,進行失業登記。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qingdao.gov.cn),依次點擊:就業創業—就業網辦—個人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失業—失業登記,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非本市戶籍人員,須上傳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第二步,失業金申領。辦理失業登記后,個人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依次點擊:就業創業—就業網辦—個人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失業—失業保險金申領,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即可。
另外,通過“青島人社”微信公眾號、“青島人社”手機App也可以輕松辦理失業登記。(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