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20日訊 2020年1月,李滄公安分局九水路派出所在偵破一起盜竊案中,成功抓獲嫌疑人韓某。根據韓某供述,其還有一名同伙劉某。因劉某身份無法確定,始終未能抓捕歸案。近期,攜雷霆行動之威,李滄刑警梳理舊案,廣擴線索,終于確定嫌疑人劉某身份,并將其抓捕歸案。

去年初,李滄公安分局九水路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家中被盜。民警通過調取現場監控,確定作案人系兩人,并根據監控一路追蹤,成功抓獲嫌疑人韓某,在民警的訊問下,韓某坦白自己的罪行。在問及其同伙時,韓某只能提供同伙劉某的姓名及大概的年齡段,由于劉某同名同姓的人太多,其身份無法落實,直到韓某被判刑,案件也一直沒有進展。嫌疑人沒有全部抓獲歸案,案件就不能偵結,這也成了壓在辦案民警心頭的一塊石頭。轉眼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民警始終沒有放棄對嫌疑人劉某的抓捕工作。

6月2日,辦案民警在梳理韓某等人盜竊案線索時發現,一名正在服刑人員與嫌疑人劉某特征高度吻合,經過反復對比確認,此人正是韓某等人盜竊案的另一名嫌疑人。經與辦案單位了解,原來劉某在同伴韓某被抓后,流竄到淄博,在淄博再度實施盜竊,被當地警方抓獲。在與淄博警方交流中獲知,雖然劉某被判刑,在審訊的過程中,他只承認了在淄博的盜竊的行為,對在青島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只字未提。眼看劉某刑期將近,馬上就要釋放,民警當機立斷,決定將其押回再審。
6月11日,在劉某刑滿釋放之日,九水路派出所民警早早來到看守所門口,在其走出看守所大門的那一刻,再度將其抓獲。劉某見突如其來的警察,一臉的無辜,自己明明已經服刑完畢了,為何警察還要找他“麻煩”?當得知民警是從青島趕來的后,劉某自知東窗事發,只好低頭認罪。隨后,劉某供述了2020年1月伙同韓某在李滄九水路派出所轄區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盜竊被李滄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文/圖)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