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10日訊 昨晚,市公安局會同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在市南區沿海一線組織開展養犬管理聯合現場執法行動。本次聯合執法行動未發現烈性犬,但有市民遛狗時未給犬戴犬牌、束犬繩,聯合執法人員現場對此類行為進行了勸說教育,并責令現場改正。同時聯合執法人員向沿途遛狗的市民發放了宣傳材料,呼吁市民文明養犬。
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呂鈺介紹,針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城管部門一般會先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會進行處罰。據了解,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在一季度和二季度分別開展了兩次專項執法整治行動,全市發放宣傳材料28000余份,開展巡查3600余次,現場規范和制止不文明養犬行為1109處。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查處4類不文明養犬行為,第一類是未給犬戴犬牌、束犬繩,未及時清除犬糞的;第二類是攜犬進入規定區域的;第三類是占用公共區域養犬的;第四類是自行掩埋或丟棄犬類尸體的。市民若發現不文明養犬行為,可以通過12319熱線或青島城管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反映。
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李國棟介紹,公安機關將結合日常巡邏,加大對飼養烈性犬的查處力度。市民如遇到犬吠擾民、飼養烈性犬的情況可以撥打屬地公安機關電話,公安機關將及時予以核實查處。下一步,市公安機關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綜合整治。養犬市民也應該主動攜帶自己的愛犬,到公安機關設立的養犬登記服務點辦理犬牌,進行犬只登記;到農業部門設立的定點免疫點注射疫苗,領取免疫證。市民攜犬出門應主動為犬束犬繩,并主動避讓行人,特別是老人、孕婦、兒童等。(青報全媒體記者 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