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9日訊 9月10日起,長途汽車客票開始執行新的退票管理規定。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新規實施后,旅客購票后可免費改簽一次。如需辦理退票,按照交通運輸部的規定,在汽車臨出發2個小時之前退票,扣除票面價值的10%,汽車臨出發2個小時之內退票扣除票面價值20%,汽車出發后一個小時內退票扣除票面價值50%,出發一個小時后退票無效,車站不予退還車費。退票費不足1元的按1元計收。旅客如遺失客票,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免費補辦一次。客票只限當日當班次有效。
記者了解到,此次退票新規的最大不同之處在于發車后能否辦理退票。此前客規中規定發車后不予辦理退票,而此次新客規更加人性化,對發車后的客票在一小時內退票予以扣除50%的手續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誤車乘客的損失。(青報全媒體記者 周建亮 通訊員 楊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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