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29日訊 近期,嶗山區中韓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加大對地鎖整治力度,對多個社區地鎖進行綜合整治。今年6月份以來,中韓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根據《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關要求,開展地樁地鎖等障礙物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對保張路、海爾路、北村小區、溫哥華花園小區等區域私設地樁地鎖,利用輪胎、錐形帽等雜物占用公共區域行為進行整治,對核對、排查的地鎖,積極溝通當事人并做好宣傳教育,立即整改,還道于民,共計拆除清理346處。
近年來,隨著私家車日益增多,停車難問題日趨明顯。在停車難的形勢下,私裝地鎖并將公共區域占為己用問題屢見不鮮。以占用城市和群眾公共場地讓自己為自己停車,既占用了城市交通道路和社區公共場地,也減少公共車位的利用率,加劇停車難問題,更易發生行人被地鎖絆倒磕傷的事件,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質,推進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工作,切實解決違規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圈占道路、公共場地或阻礙通行等問題,自6月份以來,嶗山區加大對私設地樁地鎖,利用輪胎、錐形帽等雜物占用公共區域行為進行整治,總計拆除450余處。市民劉先生表示,“拆除了地鎖以后,消除了安全隱患,晚上老人小孩遛彎兒也不怕被絆倒了?!眻谭ㄈ藛T表示,拆除私設的地樁地鎖以后,有效改善了車輛的通行環境,以后將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做到查處一處,清理一處。

下一步,隨著專項整治行動的提升,將更深層次、更大范圍、更高標準的持續升級,形成常態化巡查管理機制,推動轄區環境秩序再上新臺階。(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張晉 通訊員 楊桂芳 于海青)
普法小知識:
《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地樁、地鎖以及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公共場地或者阻礙通行。
在道路上設置地樁、地鎖或者放置其他障礙物圈占道路、阻礙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聯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場地或者居民住宅區的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p>
責任編輯:劉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