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9日訊 日前,青島市即墨區區委書記、區總河長韓世軍,區委副書記、區長、區總河長張元升聯合簽發《青島市即墨區總河長令》(第3號),要求全面推進美麗幸福河湖建設進程,力爭讓即墨的河更暢、水更清、岸更綠、人水更和諧。
總河長令明確要求,形成“河湖長+河長制辦公室+部門+基層河湖管護隊伍”為主體的責任體系。各級河湖長要統籌加強河湖水體和岸線空間管理,組織領導好本轄區內河湖管理和保護工作,依法做好河湖問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好重大河湖問題,擔負起河湖管護的領導者、組織者、實施者、推動者的責任。要壓實管護隊伍責任,建立穩定可靠的河湖管護人員隊伍,確保每條河流、每個湖泊都有人管、有人護。
要加強河湖監管保護,推動河湖清違清障常態化制度化,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要加強民間河長、義務河長、企業河長、巡河志愿者隊伍等民間“預備”隊伍建設;要科學編修一河(湖)一策,突出制定好“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按期完成區級河道、鎮級河道和中小型水庫“一河(湖)一策”編制工作。
要結合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人居環境整治,分批分級推進美麗幸福河湖建設,2021年完成洪江河、大任河、王演莊河3條省級美麗幸福示范河湖創建工作,力爭到2023年,全區所有河湖全部達到美麗幸福河湖基準,逐步實現人水和諧共生。(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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