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學義
8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聚焦當前疫情防控中的突出問題和難點,主要涉及兩個罪名: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疫情防控越是到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此次最高檢發布典型案例,主要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多發性違法犯罪的實際情況,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疫情發生后,出于“依法防控”的緊迫需要,最高檢也打破了以往只發已有生效判決案例的慣例,選擇在辦的典型案件及時發布,對各級檢察機關辦案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法治是應對疫情的重要手段,既要做好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也要果斷亮劍,嚴格執法。此次最高檢公布的這批典型案例所涉罪名也頗具針對性。近期,我國多地發生有人執意違反防疫禁令和公告的情況,導致病毒傳播、多人感染。比如,南京老太毛某,擅自離開已采取疫情封控措施的南京居住地,到揚州后又隱瞞行程,還四處出入人員密集場所,甚至面對公安部門調查時仍隱瞞行程。從某種程度上說,因她一個人的任性,而導致揚州一座城“破防”。日前,毛老太已被揚州市公安部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除此之外,很多地方還出現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涉疫信息等事件。比如,中央美院教師馬某從海南三亞返京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有人根據網傳流調報告披露的信息碎片,炮制出馬某“攜妻子閨蜜同游三亞,回京航班上被感染”的謠言。近日,涉嫌編造信息的葛某飛,被北京西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些事件都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各地要從中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明確法律“高壓線”,形成充分震懾。
要完善相關立法,加強配套制度建設,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體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往往是檢驗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完善的重要途徑。疫情之下,要更加積極主動地推進立法工作,完善法律制度體系,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比如,“戴口罩”是防疫的硬性要求,但在很多地方因法律缺失,一度面臨執法難的問題。去年10月27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并于當年11月1日實施。上海由此成為全國乃至全球第一個將“戴口罩”寫進法律的城市。將防疫知識寫入地方立法,上升為法定義務,進而成為廣大市民共識,展示了強大的執行力。這也是城市科學素養和法治精神的生動體現。此外,各部門在具體工作中也要嚴格依法辦事,做到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讓法治成為剛性的行為準則。
法者,治之端也。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疫情防控工作,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只要我們堅持依法科學有序抗擊疫情,扎緊疫情防控的“法治籬笆”,就一定能掐滅可能發生的風險,堅決守住疫情防控底線。
責任編輯/王學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