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2日訊 每天開著寶馬車,自稱干工程,以包工程、倒賣廢料、倒賣鋼筋等由頭,騙取定金之后就換手機號玩失蹤。“能人”劉某龍(男,38歲,諸城市人)涉嫌詐騙被黃島警方抓獲后,竟然還有人在找他“辦事”。

7月份以來,黃島公安分局膠南派出所接到孫某等多人報案,稱被一個叫劉某龍的人詐騙。據孫某等人講,劉某龍開著一輛寶馬車,自稱干工程,能說會道,感覺很有錢,不管什么事都能辦成似的。2020年9月至12月間,劉某龍稱合伙干工程需要交定金,或者說工地上有鋼筋廢料要賣等,讓孫某等人交定金,但是不久劉某龍更換手機號聯系不上了。
7月22日,膠南派出所民警將劉某龍抓獲。經查,2020年9月至12月間,劉某龍以合伙平整場地交定金為由騙取王某6000元;以承包車間噴地坪漆工程為由騙取孫某8萬元;以倒賣工地上鋼筋廢料交保證金為由騙取劉某8000元;以倒賣風化沙交定金為由騙取朱某星1萬元;以倒賣鋼筋交定金為由騙取朱某元5萬元。據劉某交代,他所開的寶馬車其實是租賃的,每天租賃費就要400元,日常生活花銷每天也要幾百元,在外面還有30多萬元的債務,所騙來的錢都用于償還部分債務及日常花銷了。
在辦理這起案件中,民警發現孫某等人之所以被騙,就是因為把劉某龍當成了“辦事能人”。讓辦案人員也感到驚訝的是,幾天前,竟然有一名群眾到所里來找劉某龍。原來,劉某龍收了錢,承諾能辦理孩子上學的事情,由于已經過了學校報名時間,這名群眾打聽到劉某龍被膠南派出所抓了,便找到所里來。
民警提醒,詐騙人員往往把自己包裝成無所不能的“辦事能人”,抓住一些人急于掙錢或者跑關系拿錢辦事的心理,聲稱能辦大事,在詐騙時屢屢得手。希望市民群眾不要盲目相信他人,也不要輕信他人所謂的“有門路”,依法依規辦事才能保障自身權益。(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通訊員 齊林新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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