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8月11日晚,中國女排隊長朱婷在個人社交媒體貼出《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報回執》以及公證書首頁,并配文:“已公證,固定證據。已報案,請求追究刑事責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這一紙回執,引來無數網友力挺。《回執》內文顯示,7月19日至8月2日期間,有網民在網上虛構中國女排隊員朱婷的謠言,故意抹黑朱婷。朱婷已委托律師報案。本屆東京奧運會,作為衛冕冠軍的中國女排在小組賽遭遇三連敗,無緣小組前四,未能出線。于是,各種謠言滿天飛,說郎平偏袒朱婷,朱婷耍大牌,接商業代言罷練……有的還祭出陰謀論。
備受國人關注的中國女排戰績不佳,嚴重出乎人們的意料,的確令人遺憾。網友可以吐槽,也有權批評,但任何人都不能肆意抹黑、造謠誹謗,不能搞人身攻擊。女排主教練郎平曾公開表示,朱婷因為手腕韌帶撕裂,在奧運會前一直帶傷堅持。她沒有選擇手術,而是采取了保守治療的方式,為的就是能夠站上奧運會賽場。在比賽中,朱婷也一直在奮勇拼搏,這是有目共睹的,這種精神值得尊敬。再說,奧運比賽本身就是高手之間的較量,沒有誰是常勝將軍,更何況朱婷是帶傷出戰。
有的人一看贏球就贊不絕口,一看輸球就罵聲一片,甚至挖空心思編造各種段子、腦補各種情節。這樣的人雖然自稱“體育粉”,但完全談不上任何體育精神,甚至于根本不配看體育比賽。這一次,除了朱婷被罵之外,女排其他一些隊員也遭受了網暴。比如,“自由人”王夢潔就被罵了。在過去,很多運動員會選擇默默承受這一切。這些謠言、誹謗,讓運動員原本失利的陰影變得更濃、更重,是赤裸裸地往傷口撒鹽,帶來更大的痛苦。但這種隱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對違法行為的縱容。這一次,朱婷沒有忍氣吞聲,她主動報案,用法律武器來捍衛個人合法權益,是理所應當的,也值得點贊。對那些造謠者就應該給予“暴扣”,只有讓其嘗到法律嚴懲的痛感,才有可能清醒過來,懂得敬畏,避免去傷害更多人。
朱婷依法維護個人的名譽權,在警方《回執》中稱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此類案件關鍵點在于“自訴”,即“不告不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觸犯法律必將付出代價。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當然,上海警方給予回執,只是立案程序中的一個環節,案件進展到底如何,仍需拭目以待。

這一事件也反映出當下網絡造謠成本畸低。對朱婷進行造謠中傷的網帖傳播開來后,曾有不少球迷向平臺舉報,但不少都石沉大海。直至朱婷本人報案并貼出回執之后,很多平臺才對造謠文章予以刪除。到底是相關平臺反應遲鈍,還是唯流量試圖?這也讓人想起“杭州女子取快遞遭偷拍被造謠事件”,在受害人吳女士的堅決追究之下,造謠者才最終獲刑。這一次,朱婷同樣“請求追究刑事責任”,相信造謠者也能受到應有的懲處。
在這個互聯網時代,謠言或許會止于智者,但更大的概率是止于英勇回擊。“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便會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這是電影《芳華》中的一句臺詞。對于這種平庸之惡,只能用法律刮骨療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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