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8日訊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2020年全國海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青島海事法院審理的德國航運貸款銀行與SPV薩姆萊恩有限公司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糾紛案入選。
2020年4月30日以來,先后有德國、瑞典等7家外國當事人和1家香港公司向青島海事法院申請扣押利比里亞籍“獅子(SAM LION)”輪,船東未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擔保,并最終棄船。德國航運貸款銀行向青島海事法院提起訴訟并申請拍賣船舶,上述8家當事人和“獅子”輪21名外籍船員,向青島海事法院申請海事債權登記并提起訴訟,涉案標的超過2000萬美元。
青島海事法院一審判決,薩姆萊恩有限公司償還德國航運貸款銀行欠款本金、利息、罰息共計17134455.69美元;確認德國航運貸款銀行對“SAM LION”輪享有抵押權,并有權從該輪拍賣變賣價款中優先受償。判決作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其余涉及保險合同、船舶物料與備品供應合同和21名船員工資確權案件,均依法進行了債權確認。21名船員的工資屬于船舶優先權,有權從船舶拍賣價款中優先受償。案涉船舶通過司法拍賣網成功溢價拍賣。
青島海事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系列案的所有當事人均為外國或者香港當事人,案件爭議本身與中國內地亦沒有連結點,但所有的原告方均向青島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申請并提起訴訟。
“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續發展對全球航運業和船員群體均產生了重大影響,安排船員換班或遣返成為航運業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該負責人表示,“獅子”輪系列案件的妥善處理,得到烏克蘭和菲律賓兩國使館的高度評價,充分體現外方當事人對我國海事司法的認可和信任。海事法院對21名外籍船員積極展開人道主義援助,在疫情防控的同時采取合理可行措施將外籍船員安全、高效遣返,既充分保障了船員的合法權益,也有助于船舶買受人盡快開展正常生產經營。本案的處理體現了我國作為船舶和船員大國的擔當,為妥善處置疫情期間全球性海員換班或遣返難題、幫助航運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了“中國方案”。(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薛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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