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公安機關于2021年7月23日偵查終結后移送審查起訴。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予以懲處。
責任編輯:王鳳一
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公安機關于2021年7月23日偵查終結后移送審查起訴。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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