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0日訊 觀海新聞記者今天從城陽區人民法院獲悉,為推動涉外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向中外當事人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和服務,該法院與城陽區貿促會創新成立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平臺,著力于為中外當事人和機構提供涉外及涉外資民商事糾紛先行調解、委托調解、解紛指導、釋法宣傳等法律服務,探索建立涉外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一站式工作機制。這也是該法院和區貿促會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內容。

城陽區法院與區貿促會8月19日下午舉行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平臺啟動儀式。區貿促會會長孫龍梅介紹了相關實施意見,調解員代表李瑞慶作了表態發言。區法院院長嵇煥飛和區貿促會會長孫龍梅為6名調解員頒發聘書。
嵇煥飛表示,平臺的成立標志著城陽特色的涉外多元解紛機制的不斷完善,展現了區法院和區貿促會在涉外多元解紛的探索創新,實現了從一般工作交流到搭平臺轉機制的轉變。城陽法院與貿促會,與各位調解員將攜手同心、緊密協作,共同促進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平臺在涉外糾紛化解方面展現新擔當,實現新作為,為營造城陽區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堅實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據介紹,按照《城陽區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平臺工作實施方案》,這一平臺,重在發揮區法院、區貿促會涉外商事調解的特色和優勢,通過調解與訴訟對接、線上與線下對接、國內與國外對接等工作模式開展調解工作,運用互聯網幫助企業更快速、高效、便捷地解決糾紛。引導涉訴群眾通過調解和解等途徑,探索多樣化化解商事糾紛的新方法,節省解決糾紛的成本,提高解決糾紛的效率,有效減少訴訟,促進社會和諧。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平臺將進一步完善城陽區商事調解工作體系,不斷拓展商事法律調解服務,提升涉外糾紛解決效率,進一步提升城陽區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能力。
該平臺的調解原則是:自愿原則、合法原則、中立原則、公正公平原則、靈活快捷原則;對于國際商事糾紛調解過程中的調解事項,當事人、調解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依照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負有保密義務。
平臺適用范圍是:(一)雙方當事人均為涉外企業、外資企業或者外國自然人的;(二)對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涉及政策性較強的案件;(四)其它適合國際商事調解服務平臺參與調解的涉外及涉外資商事糾紛案件。
該平臺還規定了商事調解工作的一系列程序,其中規定, 國際商事服務平臺調解案件的期限(最長為1個月),防止案件久調不決,調解期限不計入審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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