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23日訊 日前,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印發《關于市直機關在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中走在前、作表率的通知》,要求市直機關及黨員領導干部在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過程中要履行創建責任、引領文明風尚、傳承良好家風、做好志愿服務。
《通知》指出,市直機關要在履行創建責任上走在前、作表率。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要深刻認識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的重大意義,把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工作與黨史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七一”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起來,與模范機關建設結合起來,對照要求,高標準完成創建任務。市直機關各級群團組織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投入到創建活動中。市直機關所屬各級文明單位,以及擬申報市級文明單位的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各項要求,按照一對一結對原則,于8月25日前主動向所在區市文明辦報到,深入開展聯創共建活動。廣大黨員干部要樹牢主人翁意識,展現主人翁擔當,帶頭強化服務意識,帶頭優化服務環境,帶頭提升服務質效,真正做到思想上緊起來、行動上快起來、作風上硬起來,為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加快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國際大都市貢獻力量。
《通知》要求,各市直機關要在引領文明風尚上走在前、作表率。市直機關廣大黨員干部職工要帶頭踐行文明行為、引領文明風尚。要做到心中有文明,帶頭弘揚仁愛之心、加強社會公德建設;帶頭樹立誠信之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帶頭倡導孝敬之心、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帶頭增強責任之心、加強個人品德建設。要做到口中有文明,不在公共場所吸煙和大聲喧嘩,不隨地吐痰;與人親和善言,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開展“光盤行動”。要做到手上有文明,不破壞花草樹木,不人為弄臟、損壞公共設施;帶頭參與垃圾分類,共同維護島城美麗環境。要做到腳下有文明,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帶頭做文明人、行文明路、開文明車,使斑馬線成為禮貌線、文明線、安全線,成為宜居青島的一道風景線。
《通知》指出,各市直機關要在傳承文明家風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發揮好家庭作為社會文明基石的作用,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繼承和弘揚革命前輩的紅色家風,爭做家庭文明建設表率,以個人“小家”文明推動社會“大家”和諧。要廣泛參與文明社區建設,積極融入社區,熱愛和維護居住環境,不在住宅小區內搞違法搭建,自覺清理違章建筑物,保護社區環境衛生,為共建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營造和諧穩定的社區氛圍增光添彩。
《通知》規定,各市直機關要在深化志愿服務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唱響“人人爭當志愿者,人人創城做貢獻”的主旋律。積極參與“人人動手、潔凈家園”、交通秩序維護、文明創建宣講等豐富多彩的志愿服務活動,把志愿服務融入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全過程,融入城市治理能力治理體系各環節,融入干部職工工作生活各方面,在投身創城活動中提高素質,弘揚正氣,樹立新風,為社會貢獻溫暖和力量。(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劉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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