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陜西省銅川喬子梁煤業有限公司“11·4”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結果通報。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23人被追責。

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網站截圖
2020年11月4日12時15分,陜西省銅川喬子梁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子梁煤礦”)59采區軌道下山下段綜掘工作面發生一起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傷(均輕傷),直接經濟損失1732.05萬元。
調查結果通報顯示,該事故的直接原因為,59軌道下山下段掘進工作面處于地質變化帶,全層構造煤發育,煤質松軟煤層變厚,煤層埋藏深、構造應力大,瓦斯含量高,具備煤與瓦斯突出條件;工作面出現響煤炮、瓦斯忽大忽小頻繁超限、片幫等動力現象,在未認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效防突措施的情況下,繼續冒險組織掘進施工,綜掘機割煤誘發突出,導致事故發生。
該起事故中,23人被追究責任,其中喬子梁煤礦礦長、總工程師等4人被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喬子梁煤礦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等7人被建議給予黨紀處分及行政處罰,駐礦安全監督員等12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理。
責任編輯:孫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