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6日訊 記者今天從市南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孫興文團隊近日經過數月分析和及時出擊,成功扣押兩起執行案件的兩輛涉案汽車,給難以執行的案件畫上了圓滿句號。

在這兩起案件中,被告劉某、被告駱某分別與某銀行簽訂了貸款合同,均以自己名下的車輛作為抵押擔保,該銀行對兩輛汽車享有抵押權。借款合同到期后,劉某、駱某均未履行還款義務。該銀行遂向市南法院起訴。市南法院經依法審理,分別判令劉某、駱某償還貸款本息。兩人未履行判決義務,兩起案件均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立案后,孫興文團隊分別向劉某、駱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兩人仍未償還借款,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其名下財產進行查控,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申請人某銀行亦未提供車輛的位置線索。為了能夠定位兩涉案車輛,孫興文團隊決定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尋找車輛。經市南法院函商,相關部門提供了技術支持,孫興文團隊得到了兩涉案車輛數月來的行車軌跡。通過對行車軌跡進行分析,孫興文團隊鎖定了兩輛汽車的大體位置,初步推定兩輛汽車分別在即墨和高密。經過前期準備之后,孫興文團隊決定趕往兩地扣押車輛。
9月3日上午8點,孫興文團隊趕往即墨,在即墨成功扣押了劉某名下的寶馬車輛。隨后,孫興文團隊馬不停蹄地趕往高密。在趕往高密的途中,孫興文團隊通過技術手段得知在駱某名下的車輛正在往膠州方向行駛。孫興文團隊便一路跟隨車輛行車方向,最終在膠州郊區將涉案車輛攔停。至此,兩起案件均得以成功執行。
孫法官結合此案談到,案件執行的過程是艱難的,很多時候都沒有辦法精準定位執行標的,甚至都不會有執行標的的一點線索。車輛機動性大,給執行帶來了更大的挑戰。“我們不僅要具備福爾摩斯似的抽絲剝繭能力,還要具備解決執行困難的耐心,才有可能為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提供法律上的保障。”(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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