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8日訊 近日,中國足協正式發布了《中國足協關于2021中國足球協會杯正賽階段競賽規程的補充通知》,通知主要是針對被國家隊征調了球員、實力受損的俱樂部,給出了一個臨時轉會窗口,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給各隊可以補充球員的機會,當然,俱樂部轉會補報球員的名額不得超過國家隊征召球員數量。不過,這樣的新政,顯然沒有引起各俱樂部的關注,大部分俱樂部均無意通過這樣的臨時轉會窗口來補充新人。但這個臨時窗口的打開,卻給部分傳聞堅持不下去的俱樂部隊員一個很好的轉會機會。
目前,足協杯的備戰開始進入快車道,經過了此前的三輪預選賽后,足協杯已經誕生32強,分別是中超的16支球隊;中甲的浙江隊、南通支云、北京北體大、成都蓉城、武漢三鎮、淄博蹴鞠、陜西長安競技、昆山FC、四川九牛;中乙的U20國足、西安駿狼、陜西俑士超越、四川民足、青島青春島、丹東騰躍,加上中冠的梅縣球鄉——9月29日,足協杯就將抽簽決定對陣形勢。
由于國足比賽基本確定在西亞進行,所以正在備戰的國腳們也無法回國參加足協杯賽。因此,輸出國腳多的球隊,其在杯賽中的戰力是必然會受到影響的。在此背景下,中國足協才確定打開臨時轉會窗口。通知中確定:“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2日,我會將開啟臨時轉會窗口,有被國家隊征召球員的俱樂部可在此窗口完成球員租借、轉會及足協杯補報。俱樂部轉會補報球員的名額不得超過國家隊征召球員數量,比如某俱樂部被國家男子足球隊征召6人,則該俱樂部只可補報至多6人。”
值得一提的是,該窗口交易的球員,只能用在今年足協杯上,而不能用在12月的聯賽中,因此在這個窗口交易的球員,是不能代表新球隊參加聯賽的。短期租借的球員,也不能再回到原球隊打12月份的聯賽,在這個窗口轉會加盟新球隊的球員,只有在2022賽季才能代表新球隊打中超聯賽。
雖然新政正式出臺,但目前各家俱樂部的動作卻并不大。大部分的俱樂部確定將不會花大錢買人,但也不完全排除一些存在危機俱樂部的球員借此轉會到具備引援條件的安全俱樂部,寧可犧牲12月聯賽參賽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許諾)
責任編輯: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