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上海二中院對陳立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開宣判。陳立偉系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死7傷案被告人。
上海二中院認為,被告人陳立偉肇事后為逃逸,明知其行為會造成嚴重后果,仍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持續高速行駛、多次變道及沖闖路口紅燈,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此,對被告人陳立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責任編輯:王鳳一
2021年9月29日,上海二中院對陳立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公開宣判。陳立偉系大渡河路金沙江路5死7傷案被告人。
上海二中院認為,被告人陳立偉肇事后為逃逸,明知其行為會造成嚴重后果,仍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持續高速行駛、多次變道及沖闖路口紅燈,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據此,對被告人陳立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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