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10月1日訊 《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自2020年10月正式實施整一年,青島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日前成功查處一起未經許可在線經營旅行社業務案。該案也是青島查處的在線旅游市場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首起案件,對通過互聯網開展在線旅游業務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和維護在線旅游市場秩序起到了有力的震懾、促進作用。
近日,執法人員在網絡巡查中發現,青島某文化傳媒公司在其官方網站開設旅游宣傳欄目,以“旅游+團建”的名義開展旅游招徠活動。執法人員隨即對相關證據進行了固定,并到該公司的實際經營地址進行了現場檢查,同時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了調查詢問,查明了案件事實。
經查,2021年6月該公司在官方網站更新時,開設了“旅游體驗”欄目,通過宣介“旅游體驗提供一站式綜合服務出行、住宿、導游、領隊、餐飲”相關內容,展示旅游宣傳畫冊,以該公司的名義通過網站客服頁面推介“旅游+團建”等形式進行旅游宣傳;同時,該公司負責人還通過向目標客戶提供旅游宣傳材料推介旅游行程,介紹服務標準、費用報價、注意事項等,吸引招徠目標客戶。
經進一步核查,該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實際從事了旅行社的招徠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針對該公司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青島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依法責令當事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對直接責任人員、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作出人民幣2千元的行政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李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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