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9日訊 日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實際上,我省自2017年起開始招收公費本科醫學生、2019年起招收公費專科醫學生,至今已有多年時間。此次,多部門出臺實施辦法對人們關心的公費醫學生考研問題做了明確要求,提出公費醫學生可報考醫學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醫學專業,就讀碩士研究生或本科學習期間,不享受公費教育費用補助。公費醫學生在培養期和服務期可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或相同本科醫學專業。
公費醫學生分為5年制本科生和3年制專科生,培養專業主要為臨床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和針灸推拿(學)等專業。公費醫學生面向我省行政區域內招生。本科在夏季高考普通類提前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普通類一段線;專科在夏季高考普通類常規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普通類二段線。公費醫學生在錄取后,須與培養高校、定向就業市衛生健康部門簽訂三方協議,書面承諾畢業后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服務期不少于6年。
記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辦法相較以往的公費醫學生政策,更加注重學生全科醫學理念培養與實踐實習。明確要優化課程設置,統籌安排基礎醫學課程與臨床醫學課程,增加農村地區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地方病的診療防控,以及中醫學常用診療技術等教學內容,加強全科醫學理念和公共衛生專業素質培養,構建與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相適應的課程計劃和教學體系。增加公費醫學生到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縣級公共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見習、實習時間。
公費醫學生在校期間所需公費教育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省財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撥付至培養高校,其中公費醫學生學費和住宿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由培養高校統籌使用。生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由培養高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給公費醫學生。
公費醫學生可在醫學專業范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公費醫學生在入學一年內,確因特殊原因不適合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應當退還已享受的全部公費教育費用,并由所在培養高校根據當年高考成績將其調整到符合錄取條件的醫學類以外的專業。公費醫學生一般不得因轉專業延長修業期。因個人原因延期畢業的,需簽訂補充協議,承諾繼續履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責任,延續學年內的培養費用由公費醫學生個人承擔。
公費醫學生履約報到就業后,應參加3年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委派單位和培訓基地要確保公費醫學生在規范化培訓期間的相關待遇,培訓期間人事工資關系、社會保險關系不變,其工資仍按現行行政隸屬關系、經費保障渠道發放。
本辦法適用于簽訂《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協議書》的公費醫學生。原簽訂《山東省醫學生免費教育協議書》或《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協議書》且正在就讀的公費醫學生,按原協議執行,并參照本辦法管理,允許其按規定程序報考全日制醫學類碩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醫學專業。預防醫學等其他專業的培養參照臨床醫學專業有關規定,由培養高校和各市結合實際情況和專業相關要求執行。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原山東省衛計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的《關于印發<山東省醫學生免費教育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衛發〔2017〕9號)和《關于印發<山東省專科醫學生公費教育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衛發〔2018〕7號)同時廢止。(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世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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