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一起網紅補稅事件引爆了輿論場。日前,河南鄭州市金水區稅務局運用大數據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提取數據,加大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征管力度,追征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這也是我國第一例引發媒體聚焦的網紅補稅事件。
不少人驚訝于此次補稅的數額之大,“人家一次補的稅,比我一輩子工資都多”。按照到手年薪十萬來算,賺夠這筆錢需要66年多,這的確令人眼紅。而納稅多,只能說明網紅賺錢更多。近年來,網紅直播行業風生水起,各類主播層出不窮,收入不菲。直播間里滿屏的“火箭”“游艇”“飛機”,帶貨榜上銷量過億的成交數據……已漸漸變為尋常一景。從李佳琦、薇婭、羅永浩到各種素人主播,不少人因此而發家致富。數據顯示,2020年淘寶直播帶貨超2000億,81個直播間成交額過億,5家機構引導成交額破10億。一些網紅的吸金能力,甚至超過了部分上市公司。
這里需要明確,補稅和惡意偷逃稅款是兩碼事。從此次新聞報道中可以看出,在稅務部門與當事網紅納稅人建立聯系之后,其當即表態服從稅收管理,隨后結清了這一巨額稅款。客觀而言,關于網紅納稅,過去存在一定灰色區域。以往的稅制設計,對網紅經濟這一新興業態多有不適配之處。限于以往技術手段,對帶貨、打賞等多元化個人收入情況,稅務部門也不能有效掌握,且難以分類。換言之,征稅體系的進化,并沒有跟上市場變革的步伐。這就使得,人人都知道明星、網紅收入高,但對其個稅征繳存在重重困難。不少網紅更是渾水摸魚,利用制度滯后而大發不義之財。而且,相比于明星來說,網紅偷逃稅款更難監管。因為一般而言,明星還有經紀公司,而網紅收入更多元、更隱蔽。這既造成了大量稅款的流失,也嚴重影響了我國的稅負公平。

大數據技術成為征稅利器,大大推進了稅負公平。在鄭州這起案例中,稅務部門稱是“運用大數據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提取數據”發現線索,這意味著稅務監管手段已經“追”了上來。事實上,在網絡處處留痕的時代,大數據可以有效支撐現代征稅體系。只要優化稅制結構,推進個稅改革,就能逐步扭轉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繳稅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的高收入階層繳稅較少的問題,從而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更好地保障公平。
還應該看到,第一例網紅補稅事件只是一個開始。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其中特別提到,“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絡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對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責令限改,并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協助督促糾正;情節嚴重的,要嚴肅依法查處”。有專家分析,一波明星、網紅補稅潮即將到來。此前,已有兩名主播以及相關企業被立案調查,二人均涉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涉稅金額較大。
“ 網紅補稅662萬”開了一個好頭,可以立威,可以釋法,也為眾多的明星、網紅等敲響了警鐘。我們尊重一切合法收入,但明星、網紅作為流量擔當,也理應是“守法擔當”,多賺錢就該多納稅,這是法定義務。今后,不要再心存僥幸了。
責任編輯/王學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