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1日訊 “某寶財務”經理來電道歉,稱錯誤操作導致受害人每月被扣500元,誘騙受害人將銀行卡內近18.79萬元轉到“安全賬戶”。近日,即墨公安分局反詐中心會同北安派出所民警輾轉8000余公里,兩次北上,抓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9名,成功追回被騙的18.79萬元。
冒充“某寶經理”,詐騙近18.79萬元
今年8月28日,周女士急匆匆來到北安派出所報警,被人冒充“某寶財務”經理詐騙187900元。經了解,8月28日上午,正在上班的周女士接到一個009開頭的無歸屬地電話,接通后,對方稱自己是“某寶財務”經理,因為不小心操作將周女士列為某寶代理商,導致某寶系統每月會自動在其名下的銀行卡扣除500元費用。乍一聽,周女士趕忙問對方怎么辦才好?“財務經理”稱,要周女士不必擔心,只需將周女士名下銀行卡的錢轉入指定賬戶,待其從系統后臺將代理商認證取消后,再將錢款轉回即可。
聽到對方說得這么省事,加上聽到“財務經理”不斷道歉,周女士便按照提示操作,先后從兩張銀行卡內將187900元人民幣轉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在周女士通話時,即墨公安分局反詐中心預警該為疑似詐騙電話,民警不斷撥打周女士電話一直占線。待周女士按照對方電話要求操作完掛斷電話后,民警終于聯系上周女士,此時才恍然大悟,急忙來到北安派出所報警。

民警輾轉8000公里,兩次北上破案追贓
接警后,民警緊急啟動止付程序,對涉案銀行賬戶進行凍結后發現周女士的187900元僅剩49140元,其余已經被犯罪分子轉走。反詐中心民警迅速對周女士保存的轉賬信息進行研判,9月7日,辦案組民警發現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淄博市,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民警于9月8日14時許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成抓獲。隨后,民警順線摸排,成功鎖定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斯某,并于9月25日趕赴河北省,在當地警方配合下,經過連續7個小時的蹲守,成功將外出歸來的斯某抓獲。
經審查,斯某供述其在上網時,有人招募銀行卡操作兼職賺取手續費,貪圖便宜的斯某隨即辦理了5張有U盾及綁定電話卡的銀行卡,在幾天內根據對方要求進行轉賬操作,并獲利3000元好處費。審訊完斯某已是26日凌晨3時,民警來不及休息連夜乘車趕往遼寧省阜新市。9月27日晚19時,辦案民警通過當地警方配合,抓獲斯某同伙李某。在公安機關強大壓力下,李某丈夫顧某主動到北安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2021年6月至8月,其朋友邱某、張某聯系他先后辦理13張銀行卡,并以每張500元好處費購買。10月18日,辦案民警再次北上趕到遼寧省沈陽市,抓獲邱某、張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被騙187900元已經全部追回,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即墨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貪圖便宜販賣銀行卡,后悔終生
犯罪嫌疑人顧某投案自首,當得知已經觸犯刑法,將要面臨法律制裁后,一直在不停懊悔自己一時財迷心竅,在“好友”慫恿下,心懷僥幸辦理銀行卡販賣獲利,并且將妻子李某也拉下水。

警方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
公民應妥善保管自己的銀行卡、U盾、電話卡,不得轉借、轉租他人,更不能出售給他人使用,否則不僅5年內暫停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會在個人征信上留有污點,影響貸款等,甚至會成為電信網絡詐騙幫兇,被追究刑事責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孫仁強)
責任編輯: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