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22日訊 青島市檢察院今天發布:青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一大隊一中隊原一級警長沙磊涉嫌受賄、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近日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沙磊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沙磊利用擔任青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三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白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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