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隨著“雙11”促銷活動臨近,10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營銷短信擾民問題,召開行政指導會,規范電商平臺短信營銷行為。阿里巴巴、京東等主要電商平臺企業,以及相關基礎電信企業和短信息服務企業代表參會。
11月11日,這個硬造出來的購物節已經成為一場全民狂歡。無論是消費者、商家,都進行了多日的醞釀、搜羅、抉擇、煎熬,無數個電腦和手機屏幕背后,跳動著無數雙眼睛、無數雙手。在某種程度上說,“雙11”也是一場消費啟蒙運動。它喚起消費熱情,也普及網購技術;它送出各種實際優惠,也潛藏若干消費陷阱;它讓人們嘗到甜頭,也吞咽苦果;它讓人們學會理性,也懂得奮起維權;它改變了商業模式,也倒逼監管升級。
“雙11”之前,相關部門召開行政指導會已成為一種慣例,主要是對法律法規的重申,提醒電商平臺守規矩。此次報道中的行政指導會主要針對的是“營銷類垃圾短信”問題。反觀此前,相關部門提及的多是強制 “二選一”、刷單、先提價再降價等問題。在過去,此類行政指導會往往得不到足夠重視,因為監管力度“不夠大”。但從2020年“雙11”之后,相信這種現象會發生改變。因為從去年至今,括阿里巴巴、美團在內的幾家大互聯網公司,已經在反壟斷行動中付出了一定代價。阿里巴巴因實施 “二選一”壟斷行為,而被罰款182.28億元。去年“雙11”之后,中消協發布相關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其中列舉了李佳琦直播間“買完不讓換”以及李雪琴參與的一場直播帶貨涉嫌機器刷量數據造假等案例。李佳琦、李雪琴等主播相繼道歉,汪涵直播中刷單等一系列亂象也被揪出……這些對整個行業形成了震撼,“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觀念進一步深入人心。
此前,“強監管”已經讓各大互聯網平臺有了切膚之痛。而日前,“超級監管”一詞又進入公眾的視野。10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的 《互聯網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從數據管理、數據安全、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多個方面對互聯網平臺經營者作出規范。按照其中分類方式,微信、淘寶、抖音、支付寶等APP將按照超級平臺管理。這意味著今后的監管將更務實、更有的放矢。對消費者而言,權益有望得到更好保障,投訴、維權渠道將更暢通,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將更完善。
應該看到,無論“強監管”還是“超級監管”,目的都是讓電商產業更好發展。這些年來,互聯網平臺經濟狂飆突進,為我們生產生活提供了諸多新場景和方式,其積極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比如,“雙11”吸引的目光越來越多,由此衍生的“雙12”“6·18”等各類促銷名目也越來越多。但很多問題也到了必須正視和解決的時候。除去可能涉及的壟斷之外,還有假貨橫行、個人信息泄露、人臉識別濫用、大數據“殺熟”、金融風險集聚等。互聯網平臺企業與監管部門只有緊密配合,同向發力,才能不斷查缺補漏,完善風險防范。
今年的“雙11”,除去購物狂歡之外,也是對行業的一次檢驗。比如,那些老毛病還有沒有?該怎么治?如何才能給消費者吃上“定心丸”?當網購與億萬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緊緊聯系在一起,必然對監管提出更高要求。面對魑魅魍魎,沒有雷霆手段,哪來海晏河清?我們早已進入互聯網社會,對平臺企業必須依法加強規范。只有確保其在守法、規范、有序的軌道上穩健而行,才能實現國家、企業和消費者多方共贏,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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