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文旅部網站11月10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印發《恢復開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現場考級活動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 修訂版)》。詳情如下:
恢復開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現場考級活動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訂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指導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疫情防控,進一步提升考級活動疫情防控水平,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在《恢復開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現場考級活動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基礎上,修訂形成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防控為先。堅持常態防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按照“屬地原則”,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根據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和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門要求,抓緊抓實抓細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現場考級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應當立即暫停現場考級活動;疫情風險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地區和境外輸入壓力較大地區,應當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嚴格控制現場考級活動。
(二)堅持嚴格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實際情況,分區分級,確定開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現場考級活動的具體條件和管理要求,指導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現場考級活動安全有序開展。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對在本地備案的考級活動加強疫情風險研判,第一時間掌握備案信息,從嚴從緊管理,對因疫情防控需要臨時調整備案及相應考級活動的,做好指導工作。
(三)堅持預約限流。開展現場考級活動的機構應當嚴格執行人員限流限量措施,錯峰安排報到和考試時間,減少人員聚集和等待。
二、考生和家長防護
(四)做好入場檢測工作。考點應當配備測量體溫設施設備,并安排專人值守。考生檢錄時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或核酸檢測等有效健康證明,按照考場安排持準考證進行檢錄登記。考生不戴口罩或體溫異常的,禁止入內。
(五)實施預約限流措施。考級機構應當通過不見面方式開展現場考級活動考試報名、考場安排、證書發放等工作。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相關參數標準,確定日均人數上限,并實現學生和家長錯峰入場。鼓勵考生在保障安全前提下通過步行、自行車、私家車前往,原則上一名考生由一名家長陪同。
(六)建立巡查制度。考點應當安排專人做好考試現場管理,監督進入考試區的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員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及時對考生進行疏導、分流,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七)提供醫務保障。考級機構應當有專人負責醫務保障工作,應急處理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員臨時出現身體不適等情況。對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要及時向就近醫療機構反饋和溝通。
三、場所防控管理
(八)嚴格選擇考場。考場選擇應符合《社會藝術水平考級考點、考場設置及環境要求》(GB/T 36725—2018)要求,并避免在人員密集和流動性大的車站、醫院、商業區等地點附近安排考場。
(九)降低人員密度。各專業考生考場內人均面積最低標準按照《社會藝術水平考級考點、考場設置及環境要求》(GB/T 36725—2018)規定上浮2㎡執行,且集體性考試中音樂基礎知識和美術專業每個考場人數上限50人、舞蹈專業每個考場人數上限10人。考生在候考區內人均面積不低于2㎡,并保持安全距離。嚴格控制家長等候休息區人數,考生進入考場后,鼓勵家長在戶外活動,根據時間安排在規定出口處等候。
(十)加強消毒通風。考級機構應當在考試前一天以及考試期間對考點公共部分如地面、電梯、門把手、樓梯扶手和考場內部的桌椅、樂器、考試道具等高頻接觸物體,及時進行清潔消殺。建立《考點清潔消殺記錄表》,記錄消殺時間、責任人等信息。集體性考試相鄰場次間應有充足的間隔期做好考場的換氣通風。
(十一)配備充足防護物資。考級機構在各考點應當配備體溫檢測設備、口罩、免洗手消毒劑或消毒濕巾等防護物資,在考場、候考區、洗手間等區域配備洗手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物品,便于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員隨時消毒清潔。
(十二)加強宣傳教育。考級機構要積極通過多種形式向考生和家長宣傳、培訓疫情防控知識和技能,講解現場考級活動期間的防疫措施和安排,提高考生和家長預防控制意識和應對能力。考點應通過設置提示牌、擺放宣傳品、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
四、考官和工作人員健康管理
(十三)開展員工健康監測。工作人員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接種疫苗后仍需注意個人防護。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考級機構應當在考試前14天對直接接觸考生的工作人員、考官等群體進行健康監測,對有疑似癥狀的禁止上崗并及時就醫密切跟蹤病情進展。要關心關愛所有員工身心健康,做好員工健康管理。
(十四)嚴格上崗工作規范。考官及工作人員應當減少不必要外出,對因參加考級活動出行和流動時,均須嚴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要盡量避開密集人群,避免在公共場所長時間停留。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五、應急管理
(十五)壓實主體責任。考級機構應進一步壓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健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溝通協調,接受專業指導,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嚴防恢復現場考級活動引發各類安全事故。
(十六)強化應急處置。考級機構應加強對承辦單位疫情防控管理,指導承辦單位制定疫情處置方案,密切與屬地管理的信息共享與溝通配合。在現場考級活動中如出現疑似癥狀考生,考點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暫停考試并在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排查管理和隔離措施,及時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六、監督檢查
(十七)開展檢查督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力度,通過明查暗訪、考前詢問、考后調查、暢通社會反映渠道等多種方式,深入考級現場開展疫情防控檢查和督導,確保考級機構和承辦單位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出現考級疫情防控監管真空地帶。
(十八)及時警示糾正。對于麻痹大意、消極應付現象要進行警示、堅決糾正,對于風險隱患、漏洞短板要及時發現、有力處置,不放過一處細節,堅決整改到位。
責任編輯: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