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12日訊 為助力青島市雙擁模范城建設,切實支持退役軍人解決住房問題,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市退役軍人局聯合發布《關于退役軍人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有關事宜的通知》,推出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于12月1日正式實施。

《通知》主要從開戶繳存、轉移接續、申請貸款三方面對退役軍人給予支持。
在開戶繳存方面,取消本市繳納社保的門檻限制,將全體退役軍人及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退役軍人可自愿開戶繳存,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參照自由職業者有關規定執行。
在轉移接續方面,打通部隊與地方住房公積金接續通道,明確退役軍人可將部隊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存入我市公積金繳存賬戶,申貸時合并計算開戶時間、繳存時間及可貸額度。
在申請貸款方面,放寬申貸繳存時間認定標準,綜合考量退役軍人轉業安置實際情況,將申貸時點的補繳認可時段由三個月延長至一年,對于退役一年內補繳的住房公積金,申貸時視為連續正常繳存。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將加強服務保障,在各轄區管理處服務大廳建立綠色通道,優先為退役軍人提供政策咨詢、業務辦理等服務,助力退役軍人群體在青島安居穩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軍)
責任編輯:王逸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