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7月16日訊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作用,持之以恒正風肅紀,中共青島市嶗山區紀委通報了5起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嶗山區中韓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秦賀峰醉駕問題。2017年9月26日秦賀峰醉酒駕駛機動車致三車受損,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秦賀峰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六千元。秦賀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嶗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二級調研員薛瑞發(退休)酒駕問題。2018年9月13日和2019年6月12日薛瑞發先后兩次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市北交警和嶗山交警查獲,分別予以行政罰款一千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薛瑞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嶗山區金家嶺街道鐘家溝社區黨員鐘文東醉駕問題。2017年4月21日鐘文東醉酒駕駛被嶗山交警查獲,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因犯罪情節輕微,有自首情節,檢察機關作出不予起訴決定。鐘文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嶗山區中韓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牟宏業醉駕問題。2018年8月1日牟宏業醉酒駕駛被嶗山交警查獲,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因犯罪情節輕微,有自首情節,檢察機關作出不予起訴決定。牟宏業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嶗山區北宅街道北澗社區黨員蘇濤醉駕問題。2017年9月6日蘇濤醉酒駕駛被嶗山交警查獲,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因犯罪情節輕微,有自首情節,檢察機關作出不予起訴決定。蘇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以上典型問題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紀法意識淡薄、自我約束不嚴,不僅個人受到黨紀國法懲處,付出沉重代價,也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的形象。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充分認識酒駕醉駕的嚴重危害性,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組織、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樹牢紀法意識,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遠離酒駕醉駕。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嚴管就是厚愛,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抓早抓小,及時提醒,堅決防止酒駕醉駕問題的發生。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對公安交警等部門移送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線索,快查快結,并公開通報曝光,持續形成震懾,釋放全面從嚴、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為我區黨員隊伍建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青報全媒體記者 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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