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4日訊 11月23日,青島市印發《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有關費用減免等方面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提供優惠優待。為充分保障優撫對象利益,《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辦法的參照執行。

《辦法》由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青島市發展改革委、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青島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青島市應急局、青島市殘聯、青島市稅務局和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等10家單位聯合印發,與過去相比優待舉措更多、力度更強。
在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方面,《辦法》規定,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的優撫對象、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人員類別,在實物配租輪候排序時通過加分的方式優先予以保障。
在有關費用減免方面,《辦法》規定,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及辦理土地證件時,免收登記費;優撫對象自建住房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補助政策,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優撫對象中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全額減免,其他優撫對象家庭所承擔的租金部分可申請減免50%。
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孫剛介紹,新印發的《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住房優待辦法》實現了優撫對象公共租賃住房與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的聯動,將青島市撫恤定補優撫對象加分值提至最高,并首次將現役軍人及家屬、退役軍人家庭納入加分范圍,充分體現青島對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的尊崇和優待。減免優撫對象所承擔的有關費用,不動產權登記費由“減半收取”調整為“免收”,將公租房租金減免范圍由“個人承擔部分”擴大為“其家庭承擔部分”,減輕了廣大優撫對象的經濟負擔。《辦法》的出臺將有效緩解優撫對象住房問題,讓全社會尊崇軍人的氛圍更加濃厚。(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藺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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