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1月26日訊 近日,市委老干部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離休干部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調整2022年離休人員醫療經費籌集方式和標準,提高長期護理保障待遇。
自2022年起,醫療統籌不再區分離休干部享受醫療待遇的類別,籌資標準統一確定為每年70236元,以后每年按12%調增。離休干部大病自費醫療補助費1000元的繳費標準不變。參加統籌的建國前老工人,其單位不繳納離休干部大病自費醫療補助費,享受相應的醫療待遇。
此次調整將進一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障范圍。在2021年保障失能等級評估二級人員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將90歲以上、失能等級評估為一級的離休干部和建國前老工人納入長期護理保障范圍。離休人員按規定享受延緩失能失智和“巡診”等服務。
此次調整對重度失智人員和失能等級評估為三級至五級的建國前老工人增加照護服務保障。照護服務支付標準參照我市職工長期護理保險的規定執行,月度最高支付標準為每人660元、1050元、1500元,由離休人員醫療統籌金支付。(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郭菁荔)
責任編輯:劉聰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