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9日訊 12月2日0時53分,青島開發區交警五中隊接到報警稱,在茂山路港聯捷場站院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處置。

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是三車相撞,駕駛人汪某有飲酒嫌疑,但不配合進行酒精檢測且指控另外兩名駕駛人酒駕。經現場詢問另外兩名駕駛人得知,他們是接到同事電話后得知自己的車輛被撞,趕到現場后發現汪某的轎車安全氣囊已經彈出,人在后座上躺著,汪某承認自己喝酒。但兩人報警之后,汪某反悔又不承認自己喝酒,反而說是他們兩人喝酒后撞的車。最終,民警現場對三人進行了酒精檢測,汪某檢測結果為247mg/100ml,另兩名駕駛人檢測結果為零。
據汪某交代,當晚8時左右,他和朋友在一起喝酒,自己喝了8瓶啤酒,酒后根據導航提示開車回家,行駛到淮河路時,導航提示他轉彎,但當時他酒勁上來了,連左轉右轉都已分不清,便跟著語音導航找了個停車場,想把車停在停車場內,但自己又不知道沒開車燈,因為看不清周圍情況,結果進了停車場就撞到了別的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汪某血檢結果達到醉駕標準,他將面臨一至六個月拘役并處罰金的刑事處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楊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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