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1日訊 2019年5月13日晚10點多,市民劉先生撥打110報警稱:自己下班回家停車后準備出去吃飯,走到清江路某小區門前時被一醉酒男子無故毆打。海倫路派出所民警接報警后迅速到場,將劉先生和醉酒男子崔某(男,41歲,黑龍江人)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調查中,民警發現劉先生身上有傷,手上佩戴的價值8萬余元的OMEGA牌手表也有損壞,遂為其出具法醫鑒定委托書,請劉先生先去醫院治療,并聯系物價部門對其受損手表進行估價。處于醉酒狀態的嫌疑人崔某在派出所拒不承認其違法事實,鑒于雙方各執一詞,民警決定先開展證據搜集工作,用扎實的證據還原案發現場真相。

劉先生的傷情經法醫部門鑒定已構成輕微傷。被損壞的OMEGA手表價值較高,秉著謹慎辦案原則,海倫路派出所民警多次前往青島市北區價格認定中心、青島市價格認定中心并與上海OMEGA專賣維修總部聯系詢問估價,最后確定維修費用約1萬8千余元。辦案民警調取了現場周邊所有視頻監控,走訪周邊群眾,多次詢問報案人劉先生落實相關情況,并對嫌疑人崔某的關系人進行詢問取證,逐步查清了案發現場的真實情況,確定了崔某確系酒后借故滋事,對劉先生進行毆打并在毆打過程中將其手表損壞,該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遂將此案立為刑事案件偵辦。經調查,崔某案發后已離開青島,民警多次與其電話聯系要求其回青接受處理,但嫌疑人崔某對公安機關的傳喚不理不睬,擺出了漠視對待的態度,隨即市北分局海倫路派出所依法將其列為網上逃犯。
因崔某外逃,辦案民警難以在短時間內確定崔某下落,辦案民警多次聯系其親友詢問并讓親友做崔某思想工作,告知其涉嫌違法犯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心存僥幸,應盡快投案。2020年9月1日,崔某迫于壓力在北京市昌平區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隨后海倫路派出所辦案民警前往北京將其帶回。
到案后,崔某供述稱:2019年5月13日晚,自己與親友聚會飲酒,酒后與妻子發生口角,在清江路某小區門前爭吵時看到一男子(劉先生)似乎在駐足觀看,覺得對方是在看熱鬧,遂借酒勁對劉先生進行謾罵、毆打,毆打過程中將劉先生腕上的手表損壞。案發當日在派出所接受詢問時,自己尚處于醉酒狀態,拒不承認毆打劉先生并損壞其財物的違法事實。回家酒醒后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屬于違法犯罪,所以心生畏懼離開了青島,逃到海南、北京等地靠打零工度日。今年以來,親友告訴自己公安機關多次查問其下落,勸其盡快投案爭取寬大處理。自己也多次接到公安機關電話,想著民警對自己進行的教育和說服勸導,最終難以承受心理壓力,到北京昌平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崔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青報全媒體記者 余博 通訊員 李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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