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24日訊 一直以來,廣場舞都深受中老年人群的喜愛,但音響噪音問題也讓很多居民痛苦不堪。近日,針對這些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 《噪聲污染防治法》草案進行二審,對于廣場舞擾民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面對規定,“舞友們”的反應如何?廣場舞擾民現象是否能從根本解決?帶著疑問,記者采訪調查了不同的廣場舞現場。

廣場舞深受歡迎 立法規定廣受支持
12月22日晚近7時,在位于青島市的海琴廣場上,已經有廣場舞隊伍開始鍛煉起來,十幾位老人跟著歡快的音樂扭動起來。十幾分鐘后,另一支隊伍也“集結”完畢,浩浩蕩蕩近百人。據了解,這里的廣場舞一般晚上7點左右開始,持續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時間上還可以,不算太晚,但可能對于有學生的家庭來說,廣場舞的聲音肯定會有影響。 ”在附近遛彎兒的萬先生說。
今年63歲的陳女士是一名京劇愛好者,晚上,她經常會和票友們一起到市北區的海云庵廣場上唱上一段。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大的廣場上,廣場舞、新疆舞、健身操……各支團隊好不熱鬧。對于廣場舞擾民要有立法規定的消息,陳女士表示,立法將對每個人起到制約作用,合情合理。 “對于那些不自覺的人,咱也管不了,有了立法規定可能就好辦了。 ”
罰款不是目的 改善從自我做起
“立法整治廣場舞噪音,這肯定是一個好事,也是一個新起點,但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擾民問題,現在下結論還有些過早。”市民張先生坦言。
“我們家樓下的小廣場,晚上會有人跳舞,但音樂聲音比較小,對于我來說,影響不是很大,反而有時被清早的鍛煉聲音所影響。 ”張先生由于自身工作的原因,每天晚上睡得很晚,早上希望能多睡一會,但經常清晨5點多鐘就有人在樓下鍛煉,打羽毛、拍籃球,各種聲音讓他苦不堪言。“我覺得罰款并不是目的,要想真正改善擾民現象,還需要大家從自我做起。 ”
應對廣場舞擾民 既要法規又要自律
本報特約評論員、青島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同昌表示,“公共場所要有公共秩序、公共規則,這樣大家可以都遵守這個規則進行各種活動,能保證它的可持續性、長久性。 ”另外,自律和自序對于每一個個人和團體都非常重要。
劉同昌提醒,法律的制定也好,規則的制定也好,要廣泛聽取不同人群的意見,讓規定更得人心,更滿足于廣大市民的需求。“廣場舞的活動本身是有益的,它將有利于文化的傳播,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立法,應該對廣場舞有所幫助和提升,而不是限制。 ” (老年生活報/觀海新聞記者 許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