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前有“逍遙鎮胡辣湯”后有“潼關肉夾饃”,“碰瓷式維權”今年引發全國輿論聲討。在這種背景下,誰能想到“青花椒”居然又出來作妖了。
近日,有媒體報道四川成都、遂寧、眉山等地多家餐飲企業,因為店面招牌、菜譜菜碟帶有“青花椒”的字樣,被上海一家餐飲管理企業以青花椒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
青花椒是啥?一種常用調味料啊,我幾乎天天都吃。然而現在,它突然張開了血盆大口,氣勢洶洶要咬人。
持有“青花椒”商標的是上海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主營菜品是青花椒魚。如今,已有20多家餐飲企業被起訴,有的無奈選擇花錢消災。疫情之下,開個小店不容易,賺點錢難上加難,在這種情況下還要無辜吃官司,著實令人痛心。
按說,“青花椒”是一個通用商品名稱。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是不能夠限制第三方使用的。經過了此前的“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事件,人們對此也基本形成了共識。但上海這家餐飲管理公司依舊以“青花椒”商標為利器,起訴了這么多餐館,著實讓人詫異。

引爆輿論后,涉事餐飲管理公司創始人表示,公司維權事務是由一家第三方公司負責處理,對于此次起訴細節他并不知情。他說:“第三方公司每一次給我們的,就是一張合同。維權的這家商標、門面長什么樣子我們并不清楚。我們自己在管理上有漏洞,沒有嚴格去審核哪些屬于真正侵權、惡意侵權,哪些是不屬于侵權的,給大家帶來了很多麻煩。在這里我也給大家賠個禮道個歉。”他還表示,從去年3月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合同以來,萬翠堂只收到了兩筆共計35000元的賠償金,且按照約定全數轉給了第三方公司。
道歉是應該的。像這種連第三方情況都不摸底,就委托對方去維權,你相信嗎?牽扯到向別的商家要賠償金的事,卻不審核哪些是真正的侵權,是不是不負責任?對此,善意的理解是“心真大”。但也有網友質疑,這不就是放任第三方公司去要錢,要到一筆算一筆嗎?假如沒有引起輿論關注,事情的結果又會怎樣?
如今,涉事餐飲公司負責人表示,已撤銷“青花椒”全部訴訟。倘若真是如此,那些被維權的商家終于能睡個安穩覺了。但事情顯然不能到此為止。
我們不知道今后還會不會有“紅花椒”“朝天椒”“燈籠椒”“黑胡椒”等蹦出來,到時候又要攪得烏煙瘴氣、讓媒體再報道一番才會收場嗎?這種“打地鼠困局”將極大耗費公共資源,也將嚴重浪費司法資源。而且,從過去案例可見,一部分此類維權主張還獲得了支持,這種情況容易造成法律秩序的紊亂,也有違公平正義。
要讓“反碰瓷”擺脫“打地鼠困局”,必須在為商標注冊制度打好補丁的同時,對以往注冊的商標重新進行審核,該修改范圍的就要進行修改,該注銷的就要果斷予以注銷。決不能再讓某些人,拿著雞毛當令箭,四處碰瓷牟利,這才符合基本常識,也是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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