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日報2020年9月22日7版

市民辦理房屋“分戶”,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通過并表示有文件依據,派出所卻仍要逐級請示、研究——
政策出臺已3年,執行仍是“空中懸”
最近,市民辛先生通過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個難題:一處二手房需要“分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認定其符合房屋分割登記條件,派出所卻遲遲沒有辦理分割房屋門牌號碼,分戶手續由此被“卡”。
“2017年,市公安局發布過一個政策,對派出所分割房屋門牌號碼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個政策已經實施3年多了,派出所卻不知道該如何執行,仍然要逐級請示。”辛先生對此不理解。

辛先生房屋所在的樓房。
辛先生的二手房位于嘉興路5號,是一棟老式筒子樓里的“團結戶”。8月3日,辛先生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房屋分割登記,他提交了房子的不動產權證、房屋平面圖等資料后,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辛先生的房屋符合房屋分割登記的基本條件,當天就出具了《房屋門牌號碼編制調查函》。
當天下午,辛先生帶著這張調查函,來到嘉興路5號所屬的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平安路派出所,申請分割房屋門牌號碼,接待他的民警表示不知道這項工作該如何辦理。辛先生回家等了一周時間,接到了平安路派出所民警打來的電話。民警表示,已經請示了上級部門,確定派出所有這項職能,可以參與下一步的調查。
8月12日,平安路派出所民警與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工程師一起到嘉興路5號,對辛先生的房屋進行現場聯合調查。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工程師認定可以分戶,下一步將由平安路派出所出具《房屋分割門牌號碼編制確認函》,并在平面圖上標注詳細門牌號。
“我本來以為‘分戶’手續很快就能辦成,沒想到又等了一個多月,派出所的調查仍然沒有結果。”辛先生介紹,他通過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反映了這個問題。平安路派出所民警電話回復他說,房屋分割門牌號碼沒有法規依據,他們不知道該如何辦理。
“其實平安路派出所民警還是挺負責任的,不是他們不愿意給我辦,而是相關政策沒有落實到派出所,他們作為基層民警,不知道該如何辦理。”辛先生說,平安路派出所民警告訴他,這種無法分割房屋門牌號碼的事情還有多起,目前都沒有處理。
據辛先生介紹,平安路派出所民警曾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希望工作人員給派出所出具一份正式法律文件。工作人員表示,此前他們出具的《房屋門牌號碼編制調查函》就是正式的法律文件,上面對此事已經寫得非常明白,而且2017年青島市公安局就發布了相關通知,明確了房屋分割門牌號碼編制的辦理程序,他們無須再次發文。
記者聯系了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表示,經過現場調查,辛先生的房屋符合房屋分割登記的相關條件,只要平安路派出所出具《房屋分割門牌號碼編制確認函》,并在平面圖上標注詳細門牌號,辛先生就可以按照程序由測繪公司出具測繪報告,進行房屋分割登記了。
辛先生當著記者的面撥通了平安路派出所負責此事民警的電話,對方表示:“不是我不給你辦這個事,也不是派出所不給你辦,我們已經上報給大隊,大隊上報市局,正在研究這個事,現在還沒給我消息。”
辛先生問:“我這個事什么時候能辦?”
民警回答:“這個真不知道。”
記者從青島市政務網上查詢到,2018年7月,負責不動產登記的相關主管部門在回復市民關于“房屋分戶”的疑問時,明確提出,分割住宅房屋申請登記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申請分割的房屋未列入在登記機構備案的征收范圍;(二)申請分割的房屋是非成套住房;(三)分割后各部分建筑面積不低于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能夠獨立使用,且不改變或者破壞原結構間。符合上述條件的市民,可持相關材料辦理房屋分戶手續。
在青島政務網上,記者找到了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提到的《通知》。2017年7月26日,市公安局曾發布《關于房屋、土地等不動產門牌號碼編制工作的通知》,第四條對房屋分割門牌號碼編制問題有明確規定:產權人申請房屋分割登記的,產權人(權利人)持不動產權屬證書、房屋平面圖和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出具的《房屋門牌號碼編制調查函》,到項目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編制分割房屋門牌號碼。
該通知還規定:不動產權屬調查部門會同項目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到房屋現場進行聯合調查,核實后公安派出所出具《房屋分割門牌號碼編制確認函》,并在平面圖上標注詳細門牌號作為附件。這份《通知》自2017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
“既然青島市公安局對房屋分割門牌號碼編制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希望派出所能盡快把便民政策落到實處,按照上面的要求分割房屋門牌號碼,真正方便群眾。”辛先生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 正)
記者點評
讓政策通達“末梢神經”
一個好政策能否真正惠民,出臺只是第一步,關鍵在于能否通達到“末梢神經”。強化政策的執行力,其意義并不遜色于出臺若干好政策。
此次涉及的政策,就是為了解決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登記中門牌號碼編制問題,其初衷也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作為政策實際執行者的基層部門,卻對已經實施3年的政策不知如何執行,那么,政策到底“堵”在了哪里?如果政策“空中懸”不落地執行,那么,政策出臺的意義又在哪里?
近年來,一些新的政策法規不斷出臺,作為直接面對群眾的基層工作人員,需要即時更新自己的“知識庫”,如果不學習、不掌握,只是沿用慣性思維,就會讓辦事群眾感到“事難辦,辦事難”,服務好群眾也就只能是一個愿景。
責任編輯: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