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4日訊 記者今天從青島市檢察院獲悉,青島環海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姜剛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近日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剛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姜剛利用擔任河套街道辦事處黨政辦負責人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白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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