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菠蘿的爸爸:幾年前,我和妻子離異,兩歲半的女兒跟了她媽媽。當時因為她太小了,所以我們也就沒跟她講離婚的事。我再婚后又生了個女兒,現在已經兩歲了。6歲的大女兒總問我是不是不要她了,因為她看見我抱著一個很小的妹妹。我騙她說,那個妹妹是叔叔的孩子,希望對她的傷害能減輕一些。我想問問慧姐,我這樣做對不對?我應該怎么回答,才能讓大女兒能夠順利接受呢?
慧姐:我想說,你的做法未必恰當。你和前妻離婚時孩子小,不太懂事,這種事沒有對她說明白還情有可原,可現在她已經長大了,對離婚的事已經有些理解了。隨著年齡的增長,她對父母和親情的理解會越來越深,如果再繼續隱瞞下去,將來有一天孩子從別的渠道得知真相,她的情緒就會有很大的波動,說不定還會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
對大女兒而言,你的現任妻子是她的繼母,小女兒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這個事實已經無法改變,紙里是包不住火的,與其瞞著,倒不如敞開些。如果你的前妻不反對,而你現任的妻子也沒意見,你可以趁年紀還小時,讓兩個女兒經常見面,或是一起玩耍,這樣大女兒也許就不會有被拋棄的擔憂,同時這樣也可以使姐妹倆建立良好的親情關系,對將來孩子的性格形成有很大的好處。
還有,大女兒不停地問你是不是不要她了,就說明她在內心里存在不安全感,她在精神上很依戀你,渴望父親的疼愛,這同時也說明你對她有些忽視。建議你經常與大女兒見面,經常和她溝通,別讓她感覺出你對兩個女兒有所差別,應該讓她感受到,雖然父母離婚了,但她得到的愛一點也不少。只有處理好了這些問題,父母離異才不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她的性格也才能健康發展。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記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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