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14日訊 雖然交管部門對酒駕行為一直以來都保持著高壓嚴管的態勢,然而還是有個別駕駛員心存僥幸,酒后開車上路。近日,李滄交警在一小時內連續查處了3名酒司機,其中1名還是二次酒駕。

1月13日23時7分許,重慶中路上,一輛銀色轎車在距離交警夜查點50米處左右突然右轉彎,執勤民警發現后立即使用對講機呼叫周圍同事,將銀色轎車攔停。司機停車后開門下車,主動承認自己喝了酒。經查,司機于某在2019年就有過一次酒駕行為,被青平高速公路交警大隊處罰過。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酒精含量為31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由于于某屬于第二次酒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于某將被處以10日行政拘留、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2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

23時28分許,一輛小型廂式貨車進入夜查點,駕駛人張某某在例行檢查被確認酒駕嫌疑后稱,自己中午喝了4瓶啤酒,下午還睡了一覺,沒想到夜間還能被測出酒駕。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酒精含量為23mg/100mL。約7分鐘后,一輛黑色SUV駛入夜查點,駕駛人李某某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20mg/100mL,也達到了酒駕的處罰標準。最終,駕駛人張某某與李某某都將面臨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李滄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春節將至,親朋好友間的聚會增多,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大家時刻繃緊遵規守法這根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通訊員 李先平 韓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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