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23日訊 涉嫌酒駕拒絕配合交警檢查,喊著“要見律師”。23日,交警市南大隊通報一起典型醉駕案例。駕駛員江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3.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9月12日晚10點37分左右,交警市南大隊寧夏路中隊交警正在燕兒島路附近夜查,一輛車號為魯B62W**號的深藍色寶馬小型越野客車沿寧夏路西向東行駛至交警的卡口。交警發現駕駛員存在酒駕嫌疑,立即要求駕駛員熄火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當交警要將駕駛員江某某帶走詢問并檢測時,其隨車的女性朋友一直擾亂交警的執法工作,并朝著交警喊叫,江某某也不配合交警的執法工作,聲稱要見自己的律師,給其家人打電話。當交警要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江某某拒不配合交警的檢查工作,一直要見律師。執法交警給江某某說明相關法律規定后,其仍不配合檢測,最終交警將江某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交警市南大隊寧夏路中隊交警正在燕兒島路附近夜查。
抽血結果顯示魯B62W**號車輛駕駛員江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3.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員江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五年內不得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交警將江某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
最終據江某某交代,當晚與朋友7人在某飯店聚餐,席間喝了5瓶啤酒,但仍心存僥幸駕車送朋友回家。交警提醒各位市民朋友,雙節臨近,走親訪友增多,與朋友聚會時,切記安全第一,不要過量飲酒,時刻牢記喝酒不開車。(青報全媒體記者 于滈 通訊員 白亮 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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