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2日訊 近日,城陽公安發布城陽區2022年煙花爆竹“禁放區域”。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城陽區燃放煙花爆竹禁燃區域、禁燃場所等有關規定已下發,具體如下:
禁放區域

以城陽區政府駐地為中心,北至城陽與即墨交界,南至城陽與李滄交界,西至墨水河,東至 204 國道(城陽南樞紐立交以北段) 與青新高速(城陽南樞紐立交以南段)連線。
禁放場所
機關辦公場所,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老年人休養場所,建筑物的樓頂、陽臺、樓梯、走廊、窗口,林地、綠地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倉庫、基地,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等。
違規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對非法制作、銷售、運輸、攜帶、郵寄煙花爆竹的,都會由相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處罰。其中違反《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或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同樣要依法賠償。
城陽公安提醒,平安過節勿“踩雷”!城陽公安衷心邀請每一位市民朋友積極參與到煙花爆竹禁放的工作中,對身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也要及時勸導,發現違規制造、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電話。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群眾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治污減霾的正能量,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過一個幸福美滿的低碳年、文明年、團圓年!(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周偉)
責任編輯:劉錕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