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以2022年1號文印發《青島市促進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航運15條”)。“航運15條”圍繞促進港航提升、貿易創新、金融支持和生態建設等四個方面打出組合拳,多維發力支持航運產業做優做強做大加快推進“運輸港”向“貿易港”轉型升級形成推動航運、貿易、金融耦合聯動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詳情如下——

青島市促進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
一、鼓勵航運企業落戶發展。對我市新引進或在我市新設立并實際經營一年以上的獨立法人船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勵,對上年度在青島港口完成外貿集裝箱裝卸量分別超過10萬標準箱、20萬標準箱和50萬標準箱,或完成內貿集裝箱裝卸量分別超過50萬標準箱、100萬標準箱和200萬標準箱的,分檔獎勵200萬元、400萬元和800萬元。
二、支持發展重點現代航運服務業。對具有相關資質的我市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國際船舶檢驗機構和船舶交易服務機構,按照其年度管理國際船舶噸位、檢驗國際船舶數量和交易船舶成交價格給予一定比例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且不超過其地方貢獻。
三、鼓勵新增海運航線。對我市注冊船公司新開通青島面向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成員國班輪直航航線并穩定運營一年以上,在青島港口集裝箱年度裝卸量超過1萬標準箱的,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航線的一次性獎勵。對我市注冊船公司新開通青島面向海南、廣東、福建、北部灣、渤海灣的內貿航線和外貿內支線并穩定運營一年以上,在青島港口集裝箱年度裝卸量超過2萬標準箱的,分檔給予最高300萬元/航線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發展水水中轉和海鐵聯運。以在青島港口上年度完成的水水中轉量為基準,對年度增量部分按國際中轉集裝箱200元/標準箱,內支線和內貿中轉集裝箱100元/標準箱,國際中轉大宗散貨1元/噸的標準給予港口經營企業獎勵。對省外進出青島港口海鐵聯運集裝箱按300元/標準箱給予港口經營企業獎勵。原則上享受本項獎勵的企業地方貢獻增幅需高于全市經濟發展目標。
五、聚集油氣產業貿易資源。符合要求的我市油氣交易服務機構,從市外引入符合條件的企業注冊為其會員并在我市注冊落戶的,市級財政根據所引入企業年度地方貢獻情況,對該油氣交易服務機構所在區給予分檔綜合獎補。
六、鼓勵發展國際貿易新模式。優化提升中國(青島)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拓展增值服務功能,構建線上生態系統。支持市場采購貿易發展,完善即墨市場采購貿易聯網信息平臺對企業備案、交易、通關、物流、結算等全流程監測。對標世界知名自由貿易港,設計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扶持政策,吸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頭部企業集聚青島。支持青島自貿片區、各綜合保稅區內企業探索開展主要包括航空航天、船舶、工程機械等目錄內產品的保稅維修和再制造業務。
七、支持航運保險機構發展。注冊在青島經營航運保險業務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市級及以上保險公司(含經國家保險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航運保險中心),以2021年航運保險保費收入為基準,對獎勵年度超出基準的增量保費收入部分,規模超過30萬元的,按3%的標準給予獎勵。
八、加大航運融資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合規審慎前提下,根據航運物流和船舶租售的資金周轉特點,優化業務流程,創新金融產品,大力發展船舶信貸、融資租賃、航運保險、供應鏈金融等特色航運金融業務,為航運相關企業提供更多更優的融資服務。支持在青島設立船舶融資租賃項目公司。
九、創新貿易融資結算服務。支持銀行機構為優質外貿企業在滿足基本授信準入前提下設計無抵押純信用貸款。支持金融機構為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保單融資業務。鼓勵銀行機構依照展業原則為企業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支持金融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進一步擴大跨境金融區塊鏈應用場景。探索推出“青融e”綜合金融服務產品。
十、支持發展航運貿易領域創投風投。創投風投基金擬在我市注冊且主要投資我市現代物流、商貿服務等產業項目的,政府引導基金給予重點支持。
十一、培育和支持航運貿易企業上市。加強航運和貿易企業上市培育,形成航運和貿易行業儲備、輔導、上市梯隊。對擬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企業,根據上市進程分階段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金額最高4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給予1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在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募集資金1億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幣)以上的,根據募集資金匯回市內的金額,給予最高400萬元一次性補助。
十二、支持涉外法律服務發展。引進和培育一批在業務領域和服務能力方面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支持我市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專業化、國際化、規模化發展。為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企業搭建交流平臺,促進聯系與合作。大力引進和培養涉外法律人才,壯大我市涉外法律服務隊伍。
十三、加強航運貿易軟實力建設。支持高等院校和知名機構在我市舉辦重大航運貿易學術交流和會展活動;在我市設立研究機構和培訓基地,開展航運貿易研究和專業人才培養;與我市相關企業、機構合作,開展航運貿易指數及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交易、期貨保稅交割等方面的聯合研究和發布。
十四、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大力推廣“套泊熱接”“船邊直提”“抵港直裝”“兩段準入”“先放后檢”等通關便利化創新舉措,持續提升口岸通關效能。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口岸物流協同平臺功能,實現口岸“通關+物流”一體化服務聯動,提高單據電子化應用率,不斷提高口岸智慧化水平。
十五、重大事項“一事一議”。對青島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促進作用的企業、機構、協會和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由市政府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