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下放實施部分省級交通運輸行政權力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關于調整實施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33號),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已將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備案、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等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委托下放由各市及青島西海岸新區實施。
2020年9月9日,省交通運輸廳已與各受委托單位完成了工作交接并開展了業務培訓工作。鑒于各承接單位均已啟動本轄區內相關事項的申請受理,省交通運輸廳不再受理各市及青島西海岸新區相關事項的業務申請,已受理的事項將繼續完成辦理。
特此公告。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9月23日
責任編輯:孫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