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8日訊 近日,有網友咨詢非教育系統在職人員申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相關問題。記者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目前,非教育系統2O22年度國家公派留學選派受理工作正在進行。
申報項目及申報時間如下:
(一)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4月10日-30日申請。
(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請;聯合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請。
(三)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3月10日-31日申請。
(四)其他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guī)定施行。申報人員的具體條件和選派領域等,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官方網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查詢,各類項目具體申報時間以簡章公布為準。
申報材料具體如下:
(一)申報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app1y.csc.edu.cn),根據擬申報項目的網上申報時間報名,并填寫有關申請材料。同時,需按照擬申報項目選派辦法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及說明”準備書面申請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申報人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系統下載《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報派員單位審核,填寫推薦意見。派員單位應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況、學術發(fā)展?jié)摿Α⒊鰢魧W必要性、留學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在《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對上述內容逐項做出認定,對其出國留學過程及目標提出明確考核要求。
(三)申報材料從派員單位報出前,派員單位應與申報人簽訂《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培養(yǎng)計劃書》(詳見附件)。《計劃書》一式四份,申請人、派員單位和主管部門(單位)各留存一份,另外一份隨書面材料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存檔備查。
(四)自2021年開始,事業(yè)單位長期聘用在職人員、企業(yè)工作人員、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yè)等單位工作人員還需提交聘用(勞動 )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聘用(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時長不少于3個月。(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