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23日訊 “青島地鐵1、2、3號線車站便民服務商鋪、商街開始招商了嗎?出租條件有哪些?”近日,有網友撥打本報輿論監督熱線,咨詢地鐵車站商鋪、商街招商問題。對此,記者從青島地鐵獲悉,本次招商覆蓋青島地鐵1、2、3號線車站。
據了解,本次招商共105個商鋪,4個商街,覆蓋青島地鐵1、2、3號線車站,部分車站商鋪具備給水條件。禁止使用明火經營,可實現便利店、面包店(非現場制作)、花店等業態經營。
出租條件具體如下:
1.出租標的:1、2、3號線車站便民服務商鋪共105個,4個商街,均在站廳層。
2.租賃期:車站商鋪1-5年,車站商街3-10年,裝修期另計。
3.出租用途:便民服務類經營。
4.其他:車站商鋪不拆分,但同一品牌可同時租賃多個商鋪;商街整租。租賃面積以實際交付為準。
此外,在資格要求上,本次招商要求報名單位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其他組織,具有報名業態的經營資質,有經營業績的優先。不接受個人、聯合體報名。報名單位企業信譽良好,企業未被列入全國工商總局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公布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且企業未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名單。(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