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4月14日訊 “聽說家庭服務業有補貼政策,請問如何申請?補貼標準是多少?”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的相關事宜。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的全稱為“家庭服務業穩定就業崗位獎勵補貼”,享受這項補貼的主體,為青島行政區域內進行工商注冊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符合條件的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和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自機構第一次申報時計算,累計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申請家庭服務業穩定就業崗位獎勵補貼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家庭服務機構員工制在崗職工(男60周歲以下、女55周歲以下)從事家庭服務工作或對家庭服務業管理的人數,年度內(12個月)月平均達到30人(含30人)以上,以在我市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數月數為準。其中招用原為本單位職工的,解聘備案時間應滿6個月以上。
2)申領補貼家庭服務機構需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3)家庭服務機構應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家庭服務機構享受家庭服務業補貼需要在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做機構登記和從業人員登記。具體的操作路徑為:家庭服務機構登錄青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辦事大廳(http://hrsswbqingdaogovcn/index.html)選擇“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家庭服務業-家庭服務業機構登記(從業人員登記)”。申請家庭服務業崗位補貼可以是就業登記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制人員,也可以是簽訂服務協議的非員工制人員。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