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平度市委批準,平度市紀委監委對平度市總工會原黨組書記、主席柴生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柴生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毫無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群眾意識淡漠,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無視工作紀律,長期利用工作時間和辦公設施買賣股票;擅權妄為,虛報項目騙取幫扶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事營利活動;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柴生華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平度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平度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柴生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平度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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