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5月26日訊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能力發展工作部署,滿足城市發展對海洋環境保護的需要,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保障海洋經濟健康發展,青島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青島市海上溢油應急能力建設規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明確了建設的總目標。到2030年,總體建成與水域環境保護目標相統一、與區域污染風險水平相適應的海上溢油應急能力體系。海上溢油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更加科學高效,陸??仗煲惑w化的海上溢油監視監測網絡逐步形成,溢油事故應急綜合處置能力顯著加強,專業應急隊伍綜合技能和實戰能力有效提升,實現管理決策智能化、監視監測全面化、應急設備精良化、應急隊伍專業化,為建設美麗青島營造安全、清潔、友好的海洋環境。
《規劃》還明確了建設的具體目標。其中,監測能力方面,海上溢油監測力量將全面覆蓋青島海域,多重覆蓋離岸50海里以內水域,重點覆蓋青島港區主要大型油品、危險品碼頭和重要環境敏感資源;反應能力方面,在天氣和航空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航空監視力量2小時內達到50海里以內水域,3小時內達到管轄的任一水域。離岸50海里以內水域的海上溢油清除力量到達時間為6小時;運行能力方面,溢油清污設備可在5級海況下出動,在4級海況下可以開展應急作業,在3級海況下能夠保證較好的回收效果;海上溢油清除能力方面,清除能力達到3500噸。其中到2025年,全市海上溢油清除能力達到3000噸;岸線清污能力方面,清除能力達到3500噸;回收物陸上接收處置能力方面,應與海上溢油清除能力及岸線清污能力規模相適應;應急隊伍方面,經過專業培訓的專職溢油應急人員數量占企業應急人員的15%以上。
《規劃》還提出六大主要任務,包括:優化海上溢油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區域溢油應急聯防機制;完善海上溢油應急組織體系,明確部門溢油應急職責分配;建設海上溢油應急指揮平臺,打通應急信息互聯互通渠道;配置海上溢油監視監測系統,打造綜合立體監視監測體系;提高地方溢油應急處置能力,提升溢油應急設備工作效能;組建海上溢油應急專業隊伍,加強培訓演練提高實戰能力。(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楊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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