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達標5億元”方可設為技術合同服務點
青島出臺新規提高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服務能力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6月2日訊 為貫徹落實“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要求,進一步提高我市技術合同服務能力,構建更加完善的技術市場服務網絡,市高新技術產業促進中心、市技術市場服務中心日前印發新修訂的《青島市技術合同服務點管理辦法》。與此前實施的2017版“老辦法”相比,“新辦法”提高了技術合同服務點的設立門檻,強化了對技術合同服務點服務能力的考察。
2017版“老辦法”規定,原則上每年技術合同成交額不到10億元的區(市)、功能區所設服務點不超過2個(不含高校服務點);技術合同成交額10億元以上的區(市)、功能區的服務點不超過3個(不含高校服務點)。
而“新辦法”根據我市近幾年技術合同成交額的增長情況,相應提高了技術合同服務點的設立門檻,鼓勵其專業化、市場化、規范化發展。其中提到,區、市(功能區)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不到20億元的,所設技術合同服務點一般不超過1個;區、市(功能區)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不到40億元的,所設技術合同服務點一般不超過2個;區、市(功能區)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60億元及以上的,所設技術合同服務點一般不超過3個。“新辦法”同時指出,對符合設立條件的申請單位設置考察期,考察期一般為6個月。考察期內重點考察申請單位技術合同業務服務能力,考察目標值設定為技術合同成交額5億元。對考察期內達到考察目標值的機構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設立為技術合同服務點。
與“老辦法”相比,“新辦法”對技術合同服務點的服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提到,技術合同服務點應當為技術合同當事人提供上門服務,上門收取合同文本和相關附件,上門送達技術合同認定審核證明,“讓服務多跑腿,讓當事人零跑腿”。技術合同服務點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主要用于辦理免稅、符合認定登記條件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當日受理、當日審核、當日辦結”,對符合認定登記條件的其他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以及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辦結,為當事人提供精準有效的技術合同登記服務。
技術合同成交額是衡量技術市場的核心指標,是反映一個區域技術貿易、科技成果轉化活躍度、科技成果吸納能力、科技中介機構服務能力的重要數據,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區域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供給能力。2021年,青島輸出和吸納技術合同成交額突破600億元,達到619.81億元,比上年(596.21億元)增長4%。按照5月份發布的《青島市實施“碩果計劃”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到2024年,我市要力爭輸出和吸納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1200億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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