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3日訊 7月1日晚上,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警大隊周密部署,組織警力在轄區冒雨開展夜查酒駕行動。行動期間,查處了4名酒司機,其中1名醉酒駕駛。

行動中,黃島交警結合轄區酒駕交通違法特點及規律,精心組織,采取定點檢查的方式嚴查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有酒后駕駛嫌疑的駕駛員,立即現場進行酒精檢測,堅決做到發現一起處罰一起教育一起,形成嚴管、嚴查、嚴懲的高壓態勢,有力震懾了酒后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22點左右,司機羅某駕駛車輛行駛到濱海大道檢查點,經過酒精快速檢測儀顯示該有飲酒后駕駛的嫌疑,酒精呼氣檢測顯示為64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的標準,經了解,羅某晚上和朋友吃飯,知道喝酒不能開車,但是經不住朋友相勸,喝了1瓶啤酒,自我感覺應該不會有事,沒想到還是達到了酒后駕駛的標準。因酒后駕駛,劉某被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
同時,在東岳中路檢查點也查到了一名酒司機,司機蔣某駕駛小轎車行駛到臨近檢查點時,突然熄火停車,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隨即上前詢問,經酒精呼氣檢測為148mg/100ml,超過了醉酒駕駛的標準。經查詢,蔣某的機動車駕駛證因2020年醉酒駕駛正處于吊銷狀態。蔣某無證醉酒駕駛,將再次面臨半年以下拘役。
在嚴查酒駕工作過程中,雨越下越大,執勤交警全身被淋濕了,然而依然冒著雨,對過往車輛進行嚴格檢查,不放過任何可疑車輛。黃島交警提醒廣大司機,風里雨里,切勿心存僥幸,杜絕酒后駕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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