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7月11日訊 “哪些項目可以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近日,有網友在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留言咨詢。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要求,共有12類項目可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建設項目規劃紅線外與城市主干網銜接的道路、給排水、環衛、綠化、路燈、交通等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目前,棚戶區改造項目,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改造項目,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對使用自籌人防經費、人防事業收入經費或集資修建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人防工程及地面配套設施,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社會投資主體建設多層工業標準廠房,“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工業廠房,城鎮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校(含幼兒園)的維修、加固、重建、改擴建項目和符合國家、省減免配套費政策的建設項目可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其中,社會投資主體建設多層工業標準廠房第一層全額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第二層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第三層及以上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據了解,為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協調發展,目前,我市正在就《關于加強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根據該通知,我市非工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擬由之前的274元/平方米下調至258元/平方米。(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