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1日訊 為推進“司法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走深走實,大力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各項舉措,公正、高效審理好新區涉未成年人及婚姻家事糾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近日,黃島法院少年法庭用時15天,妥善化解一起涉12名當事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此案中,原告董某甲與六名被告未曾相識,其中,除被告劉某外,其余五名被告及原告均系未成年人。去年,原告董某甲因誤會無故遭受被告劉某、劉某甲、朱某甲、崔某甲、馬某及王某甲等人的毆打,后公安機關就該毆打行為對上述六名被告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隨后,原告董某甲將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起訴至黃島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對本次糾紛所產生的醫療費等各項損失進行賠償。
黃島法院受理本案后,少年法庭負責人丁守兵團隊第一時間通過E送達平臺對11名被告進行了送達。經協調各方時間,依法組織調解工作,案件全部當事人共14人到庭參加訴訟。但被告方卻辯稱,一方面該案糾紛公安機關已處理完畢,相關被告均已受到行政處罰,法院不應再受理該民事糾紛,另一方面各被告之間過錯程度不同,對承擔責任比例劃分等存在較大爭議。因此,該案矛盾分歧尖銳,調解難度較大,一度陷入僵局。少年法庭負責人丁守兵根據常年積累的豐富的審理經驗,立即調整辦案思路,一是先采用“背靠背”形式,逐一了解被告訴求,結合證據和案件事實,由淺入深進行釋法說理,疏通被告心結和存在的僥幸心理,二是再采用“面對面”形式,向所有被告闡明本案利害關系及即將面臨的法律后果,正是采用逐層擊破方式,歷經四小時調解后,原、被告雙方就賠償及后續治療問題達成一致,并當庭收到調解書,各被告均當庭履行賠償義務,圓滿化解了該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
自去年該院少年法庭揭牌以來,黃島法院始終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將調解理念貫穿審理的全過程,高效溫情審理各類涉未成年人糾紛,調撤率達60%以上,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下一步,黃島法院少年法庭將以開展“司法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準確把握時代要求,增強抓好少年審判的責任感、使命感,樹立新時代少年審判理念,堅持少年審判專業化,不斷提升審判能力水平,持續推進未成年人保護、教育及幫扶工作,為新區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劉陽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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