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觀海新聞 評論員 王學義
多位作家聯合起訴知網侵犯原創作者著作權一案,近日有了新進展。8月9日,維權團隊代表、作家陳漸表示,參與訴訟維權的作家人數已增加到19人,總索賠金額為700多萬元。青島作家連諫名列訴訟維權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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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起訴知網的作家隊伍越來越大,從兩個多月前的15人已增至19人。據報道,此次共牽涉196家雜志,相關作家的作品有些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知網收錄,有的甚至未向雜志投稿,而是被雜志非法轉載,也被知網不加選擇地收錄。共涉及幾千篇文章,時間跨度最長的將近20年。而在另一起案件中,人民日報社原副總編輯梁衡也以著作權遭受侵犯為由,委托代理公司起訴知網運營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0余萬元。
知網侵權連續成為熱門話題,程度之廣之深令人憤慨。梁衡是著名作家,也是公眾人物,他的文章多次入選學生教材,可謂家喻戶曉。同時,他也曾任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連他也忍無可忍主動維權,真可謂“天下苦知網久矣”。如同梁衡所言,自己當年在國家新聞出版署參與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現在平臺反過來侵他的權。這些年來,通過訴訟來維權索賠的聲音不絕于耳,知網還不醒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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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方面也對此表態,正著手解決問題。8月11日,在北京海淀知網總部,知網副總經理兼新聞發言人肖宏接受媒體采訪,重點說了三方面內容:其一,此前是以期刊為樞紐,采取集體轉授權。對于2006年前的文章,知網正在設法完善作者服務平臺來解決作者授權。其二,文字作品在網絡傳播的稿酬標準尚不明確,這是行業普遍存在的問題。其三,知網會保障作者獲得應有的報酬,同時讓作者的成果得到廣泛傳播。
回應當然比不回應好,但知網的回應讓人五味雜陳。第一,知網所強調的2006年,是指這一年國家出臺《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網絡傳播只要沒有得到著作權人的許可,就構成侵權。事實上,對于未經授權的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我國法律一直持否定態度,知識產權運營主體應排查風險。《著作權法》在2001年修訂時,就已明確了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保護。所以,單純強調2006年,很難站住腳。第二,雖然文字作品在網絡傳播的稿酬標準尚不明確,但知網自己的收費標準是很清楚的吧?知網對用戶收費標準可不低,為什么“只向里糊涂,不向外糊涂”?第三,承諾在給作者稿酬的同時,讓“成果得到廣泛傳播”,口氣似軟實硬。長期以來,知網一家獨大,論文傳播效果如何、期刊影響因子如何,知網的轉載率、引用率都占很大比重。這也使得“店大欺客”,作者敢怒而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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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接連起訴,希望在敲醒知網的同時,也能立下規矩。此次19位作家聯合起訴,總索賠金額為700多萬元,是按照國家版權法規定的每千字300元的標準索賠的。此前,曾有過判例,但賠償額度很低,容易成為侵權者“有恃無恐”的底氣。這一次無論案件結果如何,都會成為著作權侵權案件的一個參照。同時,訴訟也能讓更多人看到,建立在版權不合法基礎上的運營模式,遲早都會受到法律懲罰。
知網號稱“中國知識基礎設施工程”,最近又透露“100%國有控股”,就該具備應有的擔當。今年5月1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知網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6月23日,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約談知網負責人,宣布對知網啟動網絡安全審查。如今結果仍未公布。希望知網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和行動來,假如只借別人的知識賺錢,而不給作者應有的尊重,還算哪門子“基礎設施工程”?
責任編輯/王學義